杜絕“被法人”亂象須打破信息孤島
2019-02-18 09:34:52 來源:經濟參考報
因為登記注冊便利化之后出現(xiàn)了“空子”,一些不法分子趁機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大肆注冊“隱形公司”,給被冒用人權益和市場秩序造成了較大損害。在這個問題上,“便利化”與“規(guī)范性”,并不是簡單的二選一的問題,而是可以兼得。當然,解決改革中出現(xiàn)的“被法人”的新問題,還得靠進一步的深化改革。
注冊登記制度改革的初衷是進一步解除“枷鎖”釋放活力,營造良好的營商環(huán)境。但每一個市場主體自身的合法性與真實性,是良好營商環(huán)境的基本要件,是一切市場活動的基礎。如果市場主體的身份都是虛假的,所帶來的只能是混亂和風險,又怎能期盼它們對經濟產生積極貢獻呢?因而,登記注冊便利化必須要以注冊過程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為前提。
那么,加強對注冊過程的核驗,是不是就一定意味著會影響便利化呢?其實不然。改革的題中之意就在于運用全新的思維、理念、手段來改造既有的體制機制,包括處理改革中出現(xiàn)的新問題。
如何在不影響便利化的同時解決“被法人”的問題?不少受訪人士給出了解決方案。一是全面推行電子化驗證。在互聯(lián)網技術如此發(fā)達的今天,申請者完全可以隨時隨地通過視頻等方式進行身份驗證。二是強化跨部門信息共享與協(xié)作。如果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與公安、稅務等部門在登記注冊、稅務辦理等環(huán)節(jié)實現(xiàn)身份信息共享,完全可以堵住這一漏洞。對于一些“被法人”受害者證明“我不是我”程序復雜的問題,市場監(jiān)管、公安、法院等部門也應加強協(xié)作,出臺便利化解決機制,并綜合運用法律、征信等手段提高違法成本,形成有效約束。
事實上,無論是登記注冊全流程電子化還是部門信息共享共用,都是已經明確的改革方向和內容,打破“部門壁壘”“信息孤島”的呼聲更是早已有之,需要的只是加快推進落實。以“被法人”現(xiàn)象為鑒,我們應該認識到的是,改革中出現(xiàn)的不少問題,并非源于改革本身,而是由于落實不到位、不完善、不系統(tǒng),必須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、通過進一步深化改革來解決。(向志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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